新華網北京4月30日新媒體專電 (“中國網事”記者江毅 馮璐)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新生鎮德光辦事處有3間房屋堆滿“5·12”賑災物資,不少大米、方便面、麵包、礦泉水等物資已發黴變質,引發社會對於“賑災物資竟囤放6年不發放”的廣泛質疑。“霉變”救災物資都有哪些?儲放6年的救災物資為何無人問津?誰該為此事負責?“中國網事”記者展開了調查。
  “霉變”救災物資都有哪些?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新生鎮德光辦事處在清理院內雜物時發現大量霉爛的“5·12”地震救災物資,散髮出陣陣惡臭,其中包括方便面、麵包、礦泉水等少量過期食品及破爛衣物,但隨後,物資已經被兩輛貨車連夜拉走不知去向。
  記者向三台縣方面求證瞭解到,早在網友發帖前的4月23日中午,就有群眾打電話向當地政府反映稱,新生鎮原德光辦事處(三台縣行政機構調整後,該辦事處被取消)房屋內存有“5·12”地震救災物資,當地隨即成立調查小組展開深入調查。
  調查組調查確認,網帖中反映的“方便面、麵包、礦泉水等少量過期食品及破爛衣物”,確實有一部分屬於“5·12”地震救災物資,其中包括過期方便面2件、過期麵包2件、有沉澱物的過期礦泉水6件,以及10餘件衣物,此外,變質物資中還有霉爛大米12袋,但霉爛的大米並不屬於地震救災物資,而是2009年三台縣配發到鄉鎮的元旦、春節的慰問品。
  當地政府表示,目前這批過期、變質物資已按程序報批後,及時銷毀處置。
  儲放6年的救災物資為何無人問津?
  救災如救火。地震災民需要在第一時間得到救助,而在當時十萬火急的時刻,本用來賑災救濟的物資,為何竟儲放6年之久也無人問津?
  對此,三台縣方面解釋稱,2008年7月中旬,德光黨總支部在發放地震救災物資過程中,發現有過期方便面2件、過期麵包2件、有沉澱物的過期礦泉水6件,因食品安全原因,便未向群眾發放這些過期物資。同時,在清理、發放20捆衣物時,清理出10餘件無法穿的破爛衣物,便也未進行發放。考慮這些食品和衣物屬於救災物資,不能隨便處理,德光黨總支部就將這些物資統一堆放在儲藏室里。
  12袋霉變大米則是2009年德光黨總支部安排拖拉機將元旦春節慰問物資從鎮政府轉運回德光時,途中突然下雨,堆放在拖拉機面上的大米被雨水淋濕,運回德光後大米堆放在儲藏室里,5天后需要發放時,被雨淋濕的12袋大米已發生霉變,於是也被丟進了儲存室。
  三台縣的回應並未得到多數網友的信服,網友“阿豬小才”留言說,如果當時真的存在過期,損壞等原因造成不能發放這些物資,那為何要在曝光後連夜清理乾凈?這麼著急清理掉不是欲蓋彌彰嗎?
  救災物資囤積為何無人追查?
  有網友提出,對於公眾捐贈者來說,為何總是在媒體曝光後,才發現一些慈善捐贈的真正流向,慈善機構的公信力需要更多的公開透明,如果有一天能在網上公開查到每一筆捐贈的明細,類似情況應該無處遁藏。
  姑且認為當地政府的解釋是真實的,那麼當發現救災物資中有變質的為何不按照正常程序申報、登記、拍照,再銷毀呢?是否有登記和追查機制?
  根據民政部《救災物資回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於因時間長久自然損耗(壞)等不能繼續使用的物資,要逐件核查登記,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審批後作報廢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故意破壞、損毀、隨意丟棄救災物資。
  對此,三台縣新生鎮新聞發言人吉生輝也表示,按照規定,救災物資確實要在領取後就進行登記造冊,相關調查組也正在對這些環節進行進一步調查,但最終結論尚未出爐。
  關於用於節日慰問的12袋大米,經調查組初步查明,因新生鎮原德光辦事處在受贈食品後,存在未按時發放和被雨淋導致霉爛變質情況。該事件影響十分惡劣,是一起典型的失職瀆職行為。三台縣委、縣政府調查研究決定: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原新生鎮德光黨總支書記、現新生鎮新生黨總支書記郭方平,現新生鎮副鎮長、德光黨總支書記馬昌全予以立案調查;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新生鎮黨委書記趙亮予以停職檢查;對時任新生鎮有關領導進行調查追責。
  目前,三台縣正在全縣範圍內展開救災物資儲存情況的排查摸底工作。當地表示,一旦發現違規違紀現象,將進行嚴肅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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